新教人办〔2013〕1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教育局,各地、州、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各高等学校附属中学:
为加快推进实施西部大开发和科教兴国战略,党中央、国务院高瞻远瞩,利用内地发达地区的经济、教育和语言环境等优势,从1989年起,先后启动实施了内地高校支援新疆培养少数民族人才协作计划(简称协作计划)、内地新疆高中班(简称内高班)、内地省市对口支援新疆举办高中班(简称对口班)及内地新疆中职班(简称内职班)等一系列人才培养工程,为加快推进新疆经济社会实现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培养和造就了大批各民族优秀人才。目前,协作计划已完成5期培养任务,第六期协作计划培养工作顺利开展,在校生规模达到4.4万余人;内高班在校生规模达到2.7万余人,分布在全国44个城市的85所办班学校;内职班在校生规模达到6600人,分布在9个东中部省(市)33所国家重点中等职业学校。
为配合内地学校进一步做好协作计划、内高班、内职班和对口班(以下简称内地班)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内地班的办学水平,经研究,决定2013年继续开展向内地班办班学校选派管理教师、向内地高校选派管理干部工作。现就选拔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的和意义
向内地学校选派新疆内派管理教师(包括派往内高班、内职班、对口班学校的内派管理教师和派往协作计划院校的内地高校新疆管理干部,以下统称新疆内派管理教师),是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认真贯彻中央办学精神,配合内地学校做好新疆学生培养工作,加强和改进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所采取的重要举措,对加强新疆与内地的沟通与交流,提升内地新疆学生管理水平和提高学生综合素质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和意义。内派管理教师在协助内地学校做好新疆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的同时,要积极参与学校的教学科研活动,加强与内地学校老师的学习交流,努力学习内地先进教育教学理念和管理工作方法,进一步提高教师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水平,切实把好的经验和做法带回新疆。因此,新疆内派管理教师选派工作既是一项光荣的政治任务,又是一次培养锻炼骨干教师和后备干部的良好机会。
二、相关要求
各地各校在推荐过程中,要坚持标准,严格把关,切实把政治素质高、工作责任心强、德才兼备、双语过关并具备一定管理经验的同志选拔推荐上来。各地、州、市教育局和各校的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好这项工作,保质保量完成好推荐选派工作。按照自治区的要求,从2013年起,将实行责任倒查机制,对不能按要求履行职责、违反规定的内派管理教师和管理干部将及时退回原单位,并追究选派部门的相关责任。
新疆内派管理教师和管理干部选拔范围、条件、程序及相关待遇遵照《新疆内派管理教师管理办法》(新教内学[2012]6号)执行。
三、选拔推荐名额
(一)内高班、对口班内派管理教师
具体见内高班、对口班内派管理教师推荐名额分配表(附件1)。推荐人选要求民汉、男女比例各占50%,其中校级、中层干部推荐比例不低于30%,由各地、州、市教育局负责推荐上报。
(二)内职班内派管理教师
具体见内职班内派管理教师推荐名额分配表(附件2)。推荐人选要求民汉、男女比例各占50%,分别由自治区区属中等职业学校和各地、州、市教育局负责推荐上报。
(三)内地高校新疆管理干部
具体见内地高校新疆管理干部推荐名额分配表(附件3)。由各高校负责推荐上报。
四、材料上报时间
请各地、各学校将内地班内派管理教师、内地高校新疆管理干部审查、推荐表(附件4、附件5)、身份证双面复印件一式3份于3月20日前报自治区内地新疆学生工作办公室。同时将推荐人员汇总表(附件6)和身份证双面扫描件电子版发至电子邮箱642450858@qq.com。相关附件请在新疆教育信息网上下载。
联系人:马维
联系电话:0991-7753856(传真)
单位地址:乌鲁木齐市钱塘江路216号自治区内地新疆学生工作办公室
邮政编码:830000
附件:1.内高班、对口班内派管理教师推荐名额分配表
2.内职班内派管理教师推荐名额分配表
3.内地高校新疆管理干部推荐名额分配表
4.内派管理教师审查、推荐表
5.内地高校管理干部审查、推荐表
6.内派管理教师、内地高校管理干部推荐人员汇总表